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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发布日期:2021-08-20 00:00浏览次数:1999次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上海市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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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确保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工作的规范开展,制定本审查要求。

2.立卷审查指按照立卷审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检查,对申报资料转入技术审评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进行判断的过程。立卷审查不对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合理性、充分性进行分析,亦不对产品风险受益比进行判定。

3.对于立卷审查要求中的问题,若在立卷审查环节未能做出充分判断,导致不应通过立卷审查环节的申报资料通过了立卷审查,在技术审评环节,仍可对立卷审查要求中的问题提出补正意见。

4. 审评部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立卷审查时,应按照表格要求进行适当选项的勾选,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填写。对于勾选“否”的项目,应在“存在问题”中明确资料该项判定为“否”的所有原因。存在问题将告知申请人。

5. 本文件供审评机构用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立卷审查。申请人在准备注册申报资料时,可依据本文件进行自查,自查表可在申报同时提交。


 

资料号:

产品名称:

申请人名称:

 

临床立卷审查分结论适用性:

□适用  □不适用

审评立卷审查分结论:通过  不通过

临床立卷审查分结论:  通过  不通过 

立卷审查总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项目立卷审查要求(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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