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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考核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3-12-01 12:56浏览次数:705次
随着《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2022年第50号)》的发布、施行,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64号)文件的存在,很多江苏的朋友们问我江苏省医疗器械注册体系考核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因此,写个小文章科普一下。

随着《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2022年第50号)》的发布、施行,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4年64号)文件的存在,很多江苏的朋友们问我江苏省医疗器械注册体系考核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因此,写个小文章科普一下。

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jpg

江苏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考核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依据是《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2022年第50号)》,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判定也是依据指南“5.2现场核查结果判定原则现场核查结论分为“通过核查”、“未通过核查”、“整改后通过核查”、“整改后未通过核查”4种情形。5.2.1现场核查未发现申请人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建议结论为“通过核查”。5.2.2现场核查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建议结论为“未通过核查”。(1)现场核查发现申请人存在真实性问题;(2)现场核查未发现真实性问题,但发现申请人存在关键项目3项(含)以上或者一般项目10项(含)以上不符合要求的。5.2.3现场核查未发现真实性问题,发现申请人存在关键项目3项(不含)以下且一般项目10项(不含)以下不符合要求的,建议结论为“整改后复查”。核查结论为“整改后复查”的申请人应当在注册核查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原核查部门一次性提交整改报告,必要时核查部门可开展现场复查。全部项目整改符合要求的,建议结论为“整改后通过核查”。5.2.4对于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整改报告或者复查仍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建议结论为“整改后未通过核查”。”

但是由于现在多数情况是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检查是一并执行,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的依据仍然是《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判定标准也让然是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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