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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取消备案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1-11-04 10:04浏览次数:1959次
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取消备案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

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取消备案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

 医疗器械产品取消备案.jpg

资料一:取消备案申请表(原件)

通过国家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nmpa.gov.cn/)进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提交后打印《取消备案申请表》;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样表见附件二)。

资料二:证明性文件(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资料三:真实性声明

声明所提交取消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若有不实之处,由本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资料四:原凭证(原件)

原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备案信息表、产品技术要求的原件。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各提交一份,统一使用A4型纸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的每页(原凭证除外)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经办人签字。以上凡是涉及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复印件和批文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交,凡是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提交纸质证照复印件,由办理机关自行提取打印。

附件:

杭州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取消备案形式审查资料填报指导意见书.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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