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分类编码13-09-02。适用于美容腔的注射。
一、产品技术要求应包含的技术指标:
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建议考虑的性能项目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议的性能研究项目 | 是否列入产品技术要求 | 是否列入性能研究资料 | 是否列入货架有效期验证 | 备注 |
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性能 |
一般性要求 |
1. | 外观(包括可见异物) | 是 | / | 是 | / |
2. | 装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 | 是 | / |
3. | 体外降解-上限及下限 | / | 是 | / | / |
4. | 无菌 | 是 | / | 是 | / |
物理性能要求 |
5. | 水溶解性/盐溶解性 | 是 | 是 | / | / |
6. | 渗透压摩尔浓度-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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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动力黏度-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适用于凝胶类产品 |
8. | 推挤力-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9. | 热稳定性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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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纤维质量/多孔网状结构 | / | 是 | 是 | / |
化学性能要求—鉴别及成分定量 |
11. | 总蛋白含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12. | 纯度-下限 | 是 | 是 | 是 | / |
13. | 药物等有效成分的含量-上限及下限 | 是 | 是 | 是 | 适用于添加药物等有效成分的产品 |
14. | 分子量 | 是 | 是 | 是 | / |
15. | 等电点 | 是 | 是 | 是 | / |
16. | 氨基酸序列确认 | / | 是 | / | / |
17. | 肽段覆盖率(氨基酸序列覆盖度) | / | 是 | / | / |
18. | 末端氨基酸序列 | / | 是 | / | / |
19. | 肽图 | / | 是 | / | / |
20. | 巯基和二硫键 | / | 是 | / | 若基因序列存在半胱氨酸残基时 |
21. | 消光系数 | / | 是 | / | / |
22. | 电泳图型 | / | 是 | 是 | / |
23. | 液相层析图谱 | / | 是 | / | / |
化学性能要求—结构表征 |
24. | 氨基酸异质性分析 | 脱酰胺化、氧化、糖谱/糖基化修饰等 | / | 是 | / | / |
25. | 脯氨酸羟基化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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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高级结构分析 | 圆二色(CD)光谱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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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微量差示扫描量热谱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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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红外光谱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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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拉曼光谱 | /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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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能要求—杂质控制相关 |
30. | 重金属总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1. | 微量元素-上限 | 是 | 是 | / | 砷(As)、汞(Hg)、铅(Pb)、铬(Cr)、镉(Cd)、铜(Cu)、钼(Mo)、铁(Fe)、镍(Ni) |
32. | 细菌内毒素-上限 | / | 是 | / | / |
33. | 外源性DNA残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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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大肠杆菌蛋白质残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适用于大肠杆菌发酵制备的重组胶原 |
35. | 酵母蛋白质残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适用于酵母发酵制备的重组胶原 |
36. | CHO细胞蛋白质残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7. | 残余抗生素含量-上限 | 是 | 是 | / | / |
38. | 残余抗生素活性 | 是 | 是 | / | / |
39. | 肽聚糖 | 是 | 是 | / | 若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生产过程有可能引入肽聚糖(促炎性污染物)的风险 |
40. | 碳水化合物结构 | / | 是 | / | / |
41. | 水分-上限 | 是 | 是 | 是 | 适用于冻干粉等成品中无水的产品 |
42. | 炽灼残渣-上限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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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酸碱度 | 是 | 是 | 是 | / |
44. | 有害小分子物质及添加剂残留量-上限 | 是 | 是 | / | 结合产品生产工艺、有害小分子物质的人体可耐受水平综合考虑。 |
45. | 分子变异体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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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定功能 |
46. | 评价细胞-胶原蛋白相互作用 | / | 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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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针部件性能 |
47. | 注射针理化性能 | 是 | 是 | / | 按照GB15811制订,若注射针已批准上市则无需制定EO残留量。 |
注射器部件性能 |
48. | 注射器外观 | 是 | / | 是 | 该项目可合并到凝胶外观中,润滑剂不适用于终产品,塑流不适用于玻璃注射器。 |
49. | 刻度 | 是 | / | / | / |
50. | 无泄漏(注射器与注射针、活塞与外套之间) | 是 | 是 | 是 | 终产品推注及抽吸时,施加侧向力及轴向力于芯杆和/或外套。 |
51. | 活塞与外套的配合性 | 是 | 是 | 是 | 目力观察终产品竖直正置和倒置后,活塞组件的移动程度 |
52. | 活塞与芯杆的配合 | 是 | 是 | 是 | 终产品抽吸时活塞是/与芯杆分离 |
53. | 鲁尔接头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适用于空注射器 |
54. | 器身密合性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适用于空注射器 |
55. | 活塞与推杆的配合性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适用于空注射器 |
56. | 外套与活塞组件的配合 | / | 是 | / | 按照GB15810,适用于空注射器 |
二、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
申报产品的注册单元划分原则上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着重考虑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及适用范围等因素。可考虑划分为不同注册单元的情况举例:
(1)不同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型别。
(2)不同的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氨基酸序列。
(3)不同的注射材料剂型,如溶液、冻干粉、凝胶等。
(4)胶原蛋白结构等材料特征不同而导致产品性能指标差异较大时,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三、生物学特性研究
根据YY/T 0316《医疗器械 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描述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生物学风险评定,识别材料/添加剂/加工助剂和其他潜在可沥滤物中的危害、接触剂量等因素,绘制基于风险管理的生物学评价流程图。
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类产品属于与组织持久接触的植入性医疗器械,需参照GB/T 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进行生物学评价,需考虑的生物相容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毒性、迟发型超敏反应、皮内反应、遗传毒性、皮下植入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慢性毒性、材料介导的致热性(可提供原材料及终产品的化学表征、毒理学风险评估等评价资料,证明申报产品不含已知致热性物质;如果评价过程中发现含有引起过致热性反应的物质和/或未知其致热潜能的新化学成分或物质,需要对该成分或物质的致热性进行进一步评价,或者对终产品进行热原试验)。
若已对人源化胶原蛋白原材料进行过充分的生物相容性研究,可提供原材料与终产品在生物学风险影响因素方面的差异分析(如加工工艺、无菌控制方法等方面),并提供胶原蛋白原材料的生物学试验资料,评估豁免生物学试验的可行性。
四、生物安全性研究
基于目前科学认知水平,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病毒传播的风险较低,生物安全性主要关注免疫原性安全性研究。需要注意的是,用传统免疫原性试验方法来评价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往往有困难。例如由于高度的种属特异性,由基因工程技术所制备的蛋白质或肽类往往会在人体以外的其它宿主中产生免疫应答,其生物学效应有所改变,并可能形成免疫复合物而导致有毒性反应,从而出现与人体安全性无关的反应结果。
(1)免疫毒理学评价
当产品的免疫原性风险与已上市产品无可比性,且无充分的文献、数据评价其免疫原性,需进行免疫毒理学试验研究。通过免疫毒理学试验,对炎症反应、免疫抑制、免疫刺激、超敏反应以及自身免疫进行评价,评估免疫系统改变导致的潜在人体不良事件。
免疫毒理学可通过流式细胞术(FCM)、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组织病理切片等方法测定,试验方法可考虑结合生物学试验、体外T淋巴细胞转化试验等,申请人应对选用检测方法的适用性进行评价,采用非标方法时应进行方法学验证。可参考GB/T 16886.20《医疗器械免疫毒理学试验原则和方法》选择进行功能性或非功能性免疫毒理学试验。
若用动物进行免疫学试验,可能因为动物模型与人体临床应用之间的种属差异,带来试验数据及结果的局限性,宜对人体临床评价获得的免疫学评价数据及动物模型获得的免疫评价数据进综合评价分析。
(2)免疫原控制及免疫化学检验
为降低免疫原性风险,在产品设计及生产工艺中一般需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宿主细胞选择,蛋白提取、蛋白纯化等过程。申请人需明确产品的制备工艺,提供涉及产品免疫原性/免疫反应的风险分析及控制工艺的描述和验证性资料。申请人需对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类终产品中可致免疫原性的各种物质的残留量进行测试,提供相关研究资料。
五、灭菌工艺研究
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提供灭菌确认报告。若终产品不能耐受终端灭菌工艺,需提供依据及不能耐受的验证资料。如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相关衍生物的残留,需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
六、动物试验研究
参照《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动物试验。
对于经决策需开展动物试验的,参照《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试验设计、实施质量保证》设计并开展动物试验,提供规范的相应研究目的的动物试验研究资料,如动物体内降解代谢的研究资料等。
七、稳定性研究
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需提供货架有效期、使用稳定性、运输稳定性研究资料。
货架有效期验证资料可参照《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提供,一般包括器械自身性能测试和包装系统性能测试两个方面。对于不同包装形式的产品需考虑分别提供验证资料。整形美容用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注射材料的产品性能测试建议在实时老化条件下开展,申请人需根据产品的实际运输和储存条件确定适当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若产品运输过程中器械性能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影响产品货架有效期,建议合并模拟运输及实时老化存放后开展产品的性能稳定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