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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一医院使用无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被罚50.2万元
发布日期:2024-01-10 20:27浏览次数:796次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典型医疗器械违法案例,其中,贺州市中医医院使用无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被罚50.2万元,一起看正文。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布典型医疗器械违法案例,其中,贺州市中医医院使用无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被罚50.2万元,一起看正文。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jpg

贺州市中医医院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2022年10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贺州市中医医院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语言认知康复系统”,涉案货值金额98500元。当事人使用未依法注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2023年2月15日,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产品、罚款5023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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