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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能与其他公司共用场地吗?
发布日期:2024-09-02 21:04浏览次数:298次
时至今日,共享式办公,或是共用场地的公司业态越来越多,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模式下,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通过委托生产的方式,降低注册人对于场地的要求。于是,就有人问到我,医疗器械注册人可以与其他公司共用场地吗?写个文章一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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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人能与其他公司共用场地吗?

这确实是个好问题,尤其是在注册人制度允许自然人作为医疗器械注册人的法规北京下。不过,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南》的要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配备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与设施。申请人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租用与申报注册产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组织生产,签订租赁协议,明确使用权属,不应与其他公司共用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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